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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属于医疗行为?到底是不是?

时间:2018-10-10 19:44:52  作者:啦啦  阅读(1245)

  在我国因为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存在,所以很多地区的朋友就想通过自己的选择去鉴定宝宝性别,就是提前去做准备,就想着鉴定胎儿的性别,那么这个鉴定到底是不是属于医疗行为呢?是合法的吗?估计很多人心里都会有疑问的!

  4月20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对比旧版规定,新规更加严格,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个人或者中介机构纳入了条款。

  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规定》还明确提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启动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于所发现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同时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医疗企业、药品的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完善机制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整顿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生育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胎儿性别鉴定试纸

  除了实施专项行动,我市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有关案件的线索。记者获悉,海州区卫计局专门制定方案,实施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广泛征集“两非”违法行为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或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新修订的《规定》中明确禁止“两非”行为,同时根据《母婴保健法》,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形作出规定: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树立正确的胎儿性别观

  “最近几年,咱们医院出生的男孩明显比女孩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护士长袁堂荣告诉记者,2015年该院出生的男孩3728人,女孩3214人。这几年都是这样的情况,在生育“二胎”的产妇中,男孩比例也比较高。

  可以看出来,这个鉴定不是医学应为,如果不是为了筛查宝宝疾病的话,是不可以去鉴定生男生女的,所以各位朋友就死心吧,不要去想着这个事情了,因为孩子是上天给自己的礼物,都是很珍贵的,不要轻易去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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