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再请假公司能辞退吗?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怎么算?
女性怀孕、产期、哺乳期是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的,如果女性被辞退了,公司要承担比普通辞退还要严重的后果,那休完产假再请假公司能辞退吗?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怎么算?
一、休完产假再请假公司能辞退吗?
产假结束后,有合理的理由请假,公司不能将其开除,公司可以单方开除的情况包括: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对雇主的规章制度有重大违反者。
3、严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使雇主蒙受重大损失。
4、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与另一个雇主有雇佣关系,对该雇主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或者在雇主的催促下拒绝纠正的;
5、因法律原因导致聘用合同不能生效者。
6、正在接受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怎么算?
首先,公司不能以职工怀孕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按照法律,雇主不能因为妇女怀孕、分娩或哺乳等原因而降低她们的工资、辞退或与她们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个时候开除了女员工,那就是违法的,女员工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按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可向用人单位索取与用人单位相同的两个月的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雇主可以在不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没有法律上的过失,则为违法离职,应当给予:一次双倍的补偿。
3、“三期”的薪金,包括怀孕、分娩和哺乳;
4、加班工资与加班工资一并发放。
经济补偿金:以其在该单位工作年数为准,以年数为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按月支付;未满半年,支付半个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明确了“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哺乳等原因,不得因其原因而降低工资,不得辞退或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对怀孕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妇女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她们加班或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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