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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休产假需要开什么证明?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时间:2022-03-27 20:46:48  作者:小溪  阅读(549)

  在许多单位,都有许多年纪较大的年轻女性,有些人刚上班没多久就怀孕了,在预产期还没到,就可以去单位请假了,按照最新的规定,产假的时间是三个月,而在这段时间里,员工仍然可以领取基本工资,那么,职工休产假需要开什么证明?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工休产假需要开什么证明?

  妇女在生产期间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孕期可以有15天的假期,如果是难产的,可以延长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胎的,则可以延长产假15天,女性在妊娠4个月内流产,可享有15天的产假;妊娠4个月内发生流产,可享有42天的产假,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产假需要开什么证明.png

  每个单位的产假都有自己的规定,具体的产假申请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具体的产假程序如下。

  1、员工持有效证件、生育信息等到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

  2、按照单位的产假申请表格,提交给主管,经理等签字。

  3、把产假的申请书和相关的生育信息(出生证明、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提交人事档案。

  二、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1、向企业主管机关或劳工监察机关提出投诉,(《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对妇女的劳动保护权利进行了修改,接到投诉的机关,应当在接到投诉后30天之内做出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特别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一年内。

  3、对劳动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定或者仲裁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哪些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在妊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妇女参加国家规定的三级劳动强度劳动和妊娠禁忌劳动,不得在法定劳动日以外增加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七个月以下的女性,不能安排她们参加夜间工作;在工作期间,要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通过以上文章,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女性员工休产假的时候,要到单位人事部门递交相关的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住院证明、预产期证明等,大多数单位都会同意放假,但单位不同意或因此而终止,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诉,也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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