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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和育儿假一定要连休吗?女性在职场中有哪些权益?

时间:2023-03-30 22:25:39  作者:小惠  阅读(706)

  产假是很多女性都非常期待的一个假期,一是因为产假的时间很长,二是因为产假属于带薪休假,而且心心念念的宝宝也出生了。但是很多人对于产假和育儿假之间的问题比较关心。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产假和育儿假一定要连休吗?女性在职场中有哪些权益?

  一、产假和育儿假一定要连休吗?

  1、按理来说,产假和育儿假是可以连在一起休的,相关的规定当中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两个假期时间的向后顺序,所以正常来说是可以一起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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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但是实际情况还是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看,因为请假的话是需要单位这边同意的,如果你请假的这段时间刚好是单位比较忙的时候,那么可能就请不了育儿假。因为产假用人单位是无法拒绝的,但是劳动法对育儿假做出了规定,请假是需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所以如果单位允许的话是可以一起休的,但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能一起休。

  3、原则上来说,女性生孩子的时候享有98天的基础产假,另外如果生产过程中难产的话还可以增加15天的难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假期。

  4、育儿假一般是10天,要求孩子在三周岁以前,如果超过3周岁的话是无法休假的。

  5、无论是产假还是育儿假,都是国家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无法剥夺,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请假,则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女性在职场中有哪些权益?

  1.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女员工结婚生育,不能因女员工怀孕,结婚,产假,哺乳等原因而降低其工资及福利,不能限制其晋升。

  2.雇主可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为其设立诊室或休息室,以便其在工作时间内能正常哺乳。通常情况下,一天两次的母乳喂养时间可以安排在员工的孩子一周岁之前,或者在员工的孩子三周岁之前的几个月内,提供婴儿照料服务。

  3.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或安排夜班工作,并应在工作期间给予适当的休息。怀孕七个月以内的劳动者,应尽量避免安排孕期超负荷或禁忌劳动。此外,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工作时间,也不能给她安排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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