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产假有吗?产假待遇包括哪些?
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如果她们怀孕了,仍然在企业工作,就更可悲了。因此,一般来说,女性会有产假。当然,不同单位对产假的相关规定也不同。那么外企产假有吗?产假待遇包括哪些?
一、外企产假有吗?
外企女员工也有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来说,从分娩前半个月到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可以持续四个月,女性员工享受产假不少于90天。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降低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障基金报销,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妇女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现行法律,我国所有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享受产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劳动保护。这些规定不适用”除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职业妇女外,该规定意味着职业妇女违反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不剥夺其享有产假的权利。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产假前女职工工资的标准支付。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待遇包括哪些?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由医生出具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有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休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予休假的情况,单位应当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职工过去每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发放。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规划的地区,支付标准按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在没有生育保险社会协调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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